樵山湖畔居概算复审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6-11 17:57:29
1.招标条件
樵山湖畔居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440605-04-01-162078),建设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城建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樵山湖畔居概算复审造价咨询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内部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成果
2.1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29155.02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10140.25平方米,总计容面积85409.14平方米,地下室面积20370.8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3栋住宅楼,住宅总套数1060套,住宅总面积85953.20平方米,社区配套用房2671.65平方米,物管用房223.43平方米,其他用房921.1平方米。
2.2招标内容:
樵山湖畔居概算复审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
2.3质量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基建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造价咨询工作;按招标人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造价咨询报告,并对造价咨询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2.4服务周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概算审核咨询服务内容为止。
2.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53241.00(元)
2.6承包方式:□固定费率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方式。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投标人未参与本项目其他阶段造价咨询服务(概算编制、概算初审、全过程造价咨询等)。
4.5投标人未提供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4.6 投标人已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系统中备案。
4.7人员要求
4.7.1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4.7.1.1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7.1.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2 拟派其他人员的要求:
4.7.2.1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要求土建与安装专业各一人,具备造价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7.2.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其他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8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业绩完成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建安费3.28亿元以上的建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须提供合同或委托函和已完成的业绩成果文件(成果报告、会审确认书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造价咨询指项目概算编制或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含概算编制或审核))
注:同类业绩以业绩完成时间为准,须体现其业绩完成时间内容。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项目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9 投标人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统一线上报名参加,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
(3)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可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生成电子文档,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报名电子邮箱(420801669@qq.com),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招标文件通过电子文件方式发给报名的投标人。
5.2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 日~2024年6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5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1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7.2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4 递交地点: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十楼会议三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6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其他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评审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http://www.jaku-kangqian.com/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3楼
邮政编码:528200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0757-86200556
招标代理:健坤康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32号卓越浅水湾公寓一座1406室
邮政编码:528000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18681186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