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五丫口大桥主桥提升改造工程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311-440605-04-01-914018)实施主体为
佛山市南海五丫口大桥有限公司,委托
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人(代建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招标及后续的建设管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内部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五丫口大桥主桥提升改造工程位于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八路东侧、广州市荔湾区。五丫口大桥全桥长674米,一级公路标准,横向分为独立两幅桥。该桥上部结构主桥为三跨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梁桥,主跨78米,边跨分别为56米和42.7米,主桥全长176米。总投资约1.2亿元,建安费约1亿元。
2.2 招标范围:五丫口大桥主桥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2.3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44400.00(元)。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并将整套相关资料移交给招标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满足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但只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全部资格审查条件,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3.1.1投标人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须具有
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并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3.3.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依法依规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对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招标代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建安费800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类似业绩,提供招标代理合同文件、所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满足资格要求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4.2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健坤康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6号智慧新城T5栋15楼)。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4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31日
9时
00分至
9时
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时间:2024年1月31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
6.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4 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10层)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6.6 5.2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nanhaitietou.com/及http://www.jaku-kangqian.com/网站上发布。
8.其他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8楼
邮 编:528200
联系人:范工
电 话:0757-85856659
招标代理:健坤康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6号智慧新城T5栋15楼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18681186456